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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5/11/25

【碎碎念】人生不要掐頭去尾

很多事件,掐頭去尾,味道就全變了樣。

以這次「瑋哥部落格」的事件為例,相信網路上批評周先生的網站絕對不只這個站台,內容更為辛辣勁爆的肯定也不在少數,獨獨這個站台被人點名,其來必有自(大概跟該站掐頭去尾,猶如選舉黑函的內容呈現方式有關)。

「言論自由」是基本人權,「舉證」屬之,「隱喻」屬之,但是「公然毀謗」(尤其在某些敏感時段,比如選舉期間),就不可相提而論了。

「言論自由」跟「該站的內容呈現方式」兩者間,是否就應如該站站長所言畫上等號?雖然網路上認同或聲援「瑋哥部落格」的人不在少數,但去除了其中「因選舉而生的熱情因素」後,我倒寧願退一步持保留態度再觀察觀察。


【延伸閱讀】
瑋哥部落格《偶不是非常光碟的聲明》
酥餅的BLOG《聲援瑋哥部落格,保護言論自由》
妙子的異鄉翦影《[聲援]周細尾的言論自由》
踢爆假假」:一群周營義工架的部落格(我倒覺得它還比較有KUSO的精神)

以下是幾篇論點個人相當認同的文章:
公讌《部落、格(上)》《部落、格(下)》
Richy's Blog《誠實是好生意》


【2005/12/02補充】

在「瑋哥部落格」事件之前,發生了「非常光碟母帶被查扣」事件;之後,則發生了「林一方因播放非常光碟被羈押」事件。基本上「瑋哥」跟「光碟母帶被扣」這兩者我認為是有差異的,前者需要觀察,而後者的爭議則明顯兩極(言論自由 vs 選舉操作),因此引用兩篇文章供大家參考:

范立達的部落格《搜索非常光碟》
Sounds and Fury《非常光碟、宋楚瑜打麻將與言論自由》

至於後來林氏因公開播放光碟被羈押交保,我就覺得是自找的。今天你要爆料,只要確定在「情」、「理」、「法」三方面你都站的住腳,沒有落下任何把柄,就算爆料內容不實或未經查證,也不怕人家弄你。結果你把拿到的資料弄得像耳語黑函,還選在選舉期間敏感時刻開記者會公告週知,根本就是給檢調單位機會拿放大鏡來檢視你的行為,拿法條規定來弄你,套句當兵時最常被拿來告誡新兵的話:「不打勤、不打懶、專打不長眼」,弄成今天這樣的情狀,真不知是要說他沙盤推演作的不夠徹底,弄蛇反引蛇咬搞得灰頭土臉;還是要說他自恃背後有高人撐腰,有亂搞還可跟公權力嗆聲的本錢。實在莫名其妙。

很幸運的,我們生活在一出生就能行使「言論自由」的時代與國家,可以運用各種工具發表自己的想法。自由誠屬可貴,但行使權利的過程若侵犯了他人理應保有的權利,或意圖以此作為打擊異己的工具,完全失去了對他人與輿論力量的基本尊重,則濫權可議。


【延伸閱讀】
妙子的異鄉翦影《[聲援]「亮麗下的醜陋」,拒絕白色恐怖再現》

【2005/12/04補充】
在確定周錫瑋先生當選台北縣長後的現在,「瑋哥部落格」部落格已經關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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